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,为检验全县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,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,提高国防观念和防控意识,县政府决定2017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1分在含城城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。
防空警报信号为:
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重复3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为3分钟;
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为3分钟;
解除警报;长鸣一声,时间为3分钟。
请广大市民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、生活和工作秩序。
特此公告。
含山县人民政府
2017年9月15日